關于做好紹興市越城區 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7-09 09:49:50 來源:越城區總工會
關于做好紹興市越城區
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總工會、勞動監察中隊:
按照《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越政辦發〔2008〕10號)的要求,決定開展第七批區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申報考評通報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申報考評通報活動由區總工會、區人社局、區工商聯組織開展,區總工會牽頭具體實施。
二、實施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本次考評通報活動繼續實行申報制。申報企業由區總工會、區人社局、區工商聯三方進行組織考評,根據各考評責任單位的考評意見,經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審定后,經公示后予以通報。已通報為區級及以上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的企業不再參與申報。
三、申報條件
1.對照《紹興市越城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考核評價辦法(修訂稿)》(見附表2),凡綜合得分在75分(含75分)(疫情期間,防風險、保就業、促和諧工作突出的申報企業酌情加1-5分)以上的;
2.創建活動各種臺賬齊全,開展創建活動規范有序,成效明顯。
四、申報程序
1.各申報企業對照《紹興市越城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考核評價辦法(修訂稿)》進行自評,并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對自評結果進行認定,將自評結果、申報材料(字數在2000字左右)與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認定意見一并上報各鎮街總工會;
2.各鎮街總工會組織初評,征求勞動監察中隊意見后,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匯總后統一上報區總工會。
五、申報要求
1.各鎮街要切實加強對申報工作的指導,既要鼓勵創建企業積極申報,又要嚴格把關,對照《紹興市越城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考核評價辦法(修訂稿)》條件,認真做好初評工作,確保申報區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符合申報條件;
2.各申報企業要十分重視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對申報結果的認定工作,對沒有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認定意見的申報一律視作無效申報;
3.各申報企業要做好創建活動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創建活動資料的整理歸檔,要按照《紹興市越城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考核評價辦法(修訂稿)》規定“考評內容”的六大類進行分類。
六、申報時間
各企業申報及推薦材料于2021年8月31日前報區總工會。
聯系人:章曉媛,聯系電話:88316887。
附件1:紹興市越城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申報表
附件2:《紹興市越城區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考核評價辦法》(修訂稿)
2021年6月25日
越城區總工會辦公室